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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1-04-08】 【阅读次数:2211】 【打印】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同时,我国市场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向全面现代化强国所需要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2021年1月31日,新华社发布中办、国办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一、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是什么?

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也是动态变化的,需要从系统、多维的角度加以认识。

一是高标准的市场基础制度。严格的产权保护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始动力。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发挥全国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的前提条件。公平竞争是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能够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高标准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培育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各类生产要素得以高效流动与有效配置。

三是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和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可靠,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强。

四是高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完整、功能强大、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城乡一体、国内国际统筹发展的人员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渠道等基础设施。

五是高标准的市场开放。开放领域持续扩大,开放深度持续拓展。服务业市场准入扩大,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短化简化。对标国际竞争规则,实现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的国内外融通。

六是高标准的市场结构。市场主体多元,大中小企业和谐共生,上游中游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具有很强的韧性。

七是高标准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形成权威高效、规则合理、审慎包容、动态优化、前瞻性强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运行。

二、为什么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市场规模体量很大,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国内市场对外吸引力明显增强,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不健全。在市场准入、竞争、退出、监管等关键环节,市场主体所需的部分基础性制度保障不到位。产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需更加公开透明,市场竞争需进一步公平有序。

二是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总体不高,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发育不足,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新型要素快速发展但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形成。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中高级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等。

三是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行业壁垒、区域封锁、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仍然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市场基础设施存在较大区域差距。

四是市场监管还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监管体系部门和区域协同不够,在监管中引入大数据、信用、社会共治等的步伐有待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尚待完善。

在新发展阶段,必须着力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需求侧管理。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需要。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成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特点,开放成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必由之路,共享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顺应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与制度框架。要将市场体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之中。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利于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制度基础。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基于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支撑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市场主体、市场规则、市场秩序、市场环境、市场基础设施、市场结构等的有机统一,是由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可以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国内供需有效对接,畅通内部大循环,提供强大国内市场和供给能力,支撑并带动外循环。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依靠高水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建设,加快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把有限资源配置到更高效领域,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跃升。高标准市场体系既是衡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又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举措。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对现代市场体系的延续和升级,更加强调制度的完备性,更加强调公平竞争,更加强调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三、如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基础制度方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消除地区壁垒、部门壁垒、产业壁垒。清理和废止一切有碍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部门、地区规章。对各种类型企业一视同仁。能够放开的行业及时放开。

要素方面: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要素有序流动,理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

环境质量方面:强化标准引领,形成“底线标准、消费者满意标准、战略性标准、国家安全标准、未来标准”相统一的产业标准体系。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推动企业精心设计、精益生产、精细服务。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产品召回制度。

开放方面: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托国内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高度开放和对外连接的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吸引各方资源和要素。构建多元化国际市场,稳定扩大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潜力市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基础设施方面:统筹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推动基础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综合协同。提高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和效率。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功能配置、规模结构,创新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发展模式。增强基础设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保障能力。形成高效联通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道与枢纽。建设智能大市场,引导数字化平台健康发展。

市场结构方面: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释放国有经济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提升其竞争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大中小企业共生共享的产业生态体系。

监管方面:健全监管体系,“放得开,管得住”。合理划分中央各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管职责。推动监管透明化,改变和消除部分监管机构与利益主体利益输送、利益捆绑的情况。对于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要创新思维与监管方式,以“包容、审慎”的原则促进其发展,抓紧研究制定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与限制竞争的监管规则等。(作者:魏际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副主任,来源:《时事资料手册》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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