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部门消息,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即日起启动,苏州市属国有企业和驻苏州的中央、省属企业可直接参评。
按规定,已获得往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生产经营正常,且对照《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评价内容,经抽查复核认定,综合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将予以确认。
苏州市人社部门提醒,初次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苏州市属国有企业和驻苏州的中央、省属企业,对照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自评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直接向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材料。此外,需复查确认的企业与工业园区无需提交、自评材料,由苏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抽查审核复查台账资料,填写评价表、复查确认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