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苏州市组织召开2021年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工作部署会。会上,各地各部门对2020年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进行了全面总结,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2021年苏州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修改意见。
2021年苏州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失信问题治理创新等重点任务,以建设更高质量交通运输示范城市为抓手,不断规范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信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会议最后,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失信约束措施和对外公示涉及个人信用信脱敏处理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