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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海事局24项任务清单开启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新征程

【新闻来源:扬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3-01】 【阅读次数:2254】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奋力跻身江苏海事新型监管机制第一方阵,扬州市海事局制定下发了《2021年扬州海事局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全方位推进2021年扬州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清单》从统一信用思想、完善信用机制、执法行为规范、信用名单认定、信用内外宣传、信用督查考核6个方面提出要求,制定了24项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深化运用“船舶、港口、货主”“大船、码头、小船”管理链,围绕液货船、集装箱船等重点船舶,嘶马弯道、六圩河口等重点水域和船籍港管理、内河船舶洗舱、内河船舶涉海运输等重点领域,拓宽挖深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优化细化联合奖惩措施。并明确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的要点,推行主动公开承诺在危险品船管理、大型船舶进江、渡口渡船等重点复杂领域应用。开展事故逃逸、内河船涉海运输、配员严重不足、船舶非法排污等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并实施严格监管。推动拓宽数据采集方式,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与地方相关部门、公共大数据中心开展数据交换,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丰富主体多维信息。

为进一步强化督察考核,该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及时跟踪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适时对进度滞后的工作进行通报,进一步落实《扬州海事局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实现目标落实与奖惩措施的直接挂钩。执法督察处将持续加强执法规范督察,对于反复出现的问题、重大错案和严重程序不符合问题,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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