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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提出2021年江苏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工作

【新闻来源:江苏经济报】 【发布日期:2021-02-23】 【阅读次数:2095】 【打印】

2月5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专题听取省信用办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并对2021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带有鲜明的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特征,工作影响面广,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据了解,2021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在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针对近两年各地各部门信用监管措施应用面广、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已经全面确立、信用建设工作内容繁杂的实际情况,通过当前正在开展的失信措施清理和规范工作,以及即将出台的《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落实,切实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个新的起点和平台上,行稳致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再上台阶。

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事项:

持续推动信用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把《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修改完善好,做好条例出台后宣贯和落实工作。

切实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对于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奖惩措施清单清理工作要落实依法依规原则、从严谨慎处置。公共信用系统的社会开放和应用分步骤、有时序开展,注重社会反响,发挥法治在规范与创新之间的平衡和调节作用,在依法依规框架内创新。

进一步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类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对于政府机构失信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尽早跟踪预警,及时组织各地方处置。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对两年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复核工作计划安排适当提前。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要明确复核的有效期;对去年延后复核的企业,要明确复核后的有效期同步缩短一年。针对目前企业信用修复通过率还不够高的问题,持续开展公益性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促进企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

认真做好我省补充目录和清单的清理制定工作。做到与国家目录清单的对接和同步,在目录和清单的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可以召开省人大、政协、高校专家在内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或听证会,使我省的补充目录与清单“立得住”和“把得准”,使目录和清单实施后赢得社会的良好反响。

切实做好“信易贷”工作。使“信易贷”工作成为信用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

积极争取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

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发展。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离不开信用中介机构,要针对当前我省信用中介机构发展中存在小而散的问题,创新管理与服务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制定信用评价评级标准、开发新的信用服务事项、拓宽应用领域等途径,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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