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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干警驱车百公里 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1-01-12】 【阅读次数:1493】 【打印】

对于执行干警来说,最开心莫过于执行完毕的那一刻;对于申请人来说,最幸福莫过于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的那一刻。近日,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驱车百公里,成功让申请人拿到案款。

2019年3月,王某雇佣吴某、张某到嵩明某小区做装修工作,并向杨某购买了装修材料。工期结束后,王某未向上述的3人支付相应的工资及材料费,结算后,王某分别向3人出具了欠条。可直到2020年,王某也未按约支付,协商无果后,3人分别向嵩明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6月,嵩明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这3件案子。其中,张某同意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于2020年10月10日前支付原告张某工时费7500元。

另外两件案子由法院分别判决:由王某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原告吴某支付工时费6730元。由王某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向原告杨某支付材料费5534元。

在上述法律文书均生效后,王某依然没有履行,3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开始,执行干警就一直在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但其一直不接电话,躲避执行。12月7日,执行干警再次拨打王某的电话,他终于接了,向其说明情况后,王某表示想和3个申请人私下协商,等12月11日再向法院说明协商结果。这之后,王某不仅未按约向法院回电,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也无果。12月14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曲靖,经过100多公里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执行干警找到了王某,向其说明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个小插曲,旁边的观众称王某也欠他们钱,想借此“机会”把钱要回来。执行干警询问情况后得知,他们并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遂向几人普法:“如果你们真的有纠纷,可以整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此次来是处理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案子。”同时,执行干警还耐心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王某当场全部履行,申请人核对金额后喜笑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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