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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高效执行为民企护航 28万元工程款3天到位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0-12-03】 【阅读次数:1374】 【打印】

“年底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工程欠款。太感谢你们了!”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在领到案款后,对法官的执行效率赞不绝口。从11月25日执行立案到11月27日案款到位,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短短3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执行回28万余元的执行款。

据了解,2019年9月27日,某科技公司将其承包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中的“管道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某建筑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对由于现场管理原因造成的各类突发性重大以上事故的,除赔偿直接损失费外,责任单位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8%支付违约金等。双方还签订了《消防、环保管理协议》,约定双方必须遵守消防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规定。该建筑公司因切割作业引发了火灾,导致厂房内小范围失火。建筑公司对失火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力所能及的修缮和更换,并交纳了罚款。双方因修缮费、工程款等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2020年9月,雨山法院依法判决,该科技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建筑公司工程款288708元。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多次催要工程款,而科技公司迟迟没有回应。该建筑公司遂于11月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当日立案后便移送执行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被执行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如果贸然查封其银行账户、公司资产,将影响其公司生产经营。于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还款事项。一方面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协商和解方案,寻求最佳执行路径,经长时间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愿意支付工程款。被执行人于11月27日转账支付了工程款288708元。至此,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在短短3天内就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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