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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25件民事虚假诉讼被立案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0-12-02】 【阅读次数:1548】 【打印】

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榆林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增卫对2020年1-11月23日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雪利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主持。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6件

据了解,民事检察作为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宋增卫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检察系统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1-11月23日,榆林市检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6件,榆林市院提请省院诉36件,县区院提请市院抗诉17件,市院提出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法院已采纳7件,再审后1件判、1件调解。

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76件

在对法院的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上,共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76件,发出检察建议364件,截至目前法院已采纳285件,采纳率为78%。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94件,发出检察建议475件,截至目前法院已采纳305件,采纳率为64%。

发现民事虚假诉讼25件

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5件,已立案25件,提请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终结审查2件,正在审查3件。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一案双查”,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同步审查虚假诉讼及其背后的司法人员违法或失职问题。

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4件 组织听证4次

2020年,榆林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最高检及省院关于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立足民事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4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5件。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依申请重点加大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的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支付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除此之外,市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全市共组织听证4次,其中市院听证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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