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破获一起以网络“水军”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通过有偿删除网络差评获利近300万元,涉及10余省份。
目前,已有3人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这也是近年来全国破获此类案件中抓获人员最多、生态链条最完整、固定证据最全的典型案例之一。
从互联网精神的角度说,公开经营的市场主体或产品,不存在隐私权的概念,应当接受公众监督,即消费者有权在网上发表看法。譬如,网民们可以在豆瓣网上,给每部影视作品打分,很多人会根据分数选择是否观看和消费,客观上可以让公众少花冤枉钱。同时,也可以促进优胜劣汰,让那些更具品质的作品能够脱颖而出。
以网络购物为例,很多人决定购买前的最后一步,就是查看其他用户的评价。差评过多,即使再心动,可能也不会购买。可以说,他人评价是商家信用的重要参考,刷好评和有偿删差评都是对这一机制的人为扭曲,为消费者决策带来极大干扰,甚至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由于用户有差评权,自身权益也可以得到更好保障。无论是无理由退换货,还是限时送达等服务,商家之所以尽心尽力地让消费者满意,也是忌惮他们手中的差评权。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网络购物之所以能够兴起的关键——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能够吸引人投资和购买,基于的就是差评权的存在。
可见,当差评可以被人为有偿删除,网络信用的基础就不再稳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些企业过于爱惜自身羽毛,不能忍受哪怕一点点对自己的合理质疑,稍有些风吹草动,便疑神疑鬼。这样的企业,往往也最热衷于同“水军”或“黑公关”合作,美化自己,抹黑对手;另一方面,有些企业不相信法律。在遇到负面消息后,很多企业不愿意走法律途径,而是急于看到效果,热衷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客观上壮大了“水军”和“黑公关”的实力。此外,部分企业自身管理存在漏洞,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个别人通过内外勾结,使得有偿删除差评得以轻易实现,甚至形成一条灰黑产业链条。
互联网时代,企业要学会在“在口水中游泳”,也要擅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动辄雇佣“水军”维护自身形象。毕竟,只认钱的“水军”,随时也可能调转枪口,到头来只能是养虎为患、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