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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未使用的预付费服务30天内可无理由退款

【新闻来源:诚信苏州】 【发布日期:2020-09-18】 【阅读次数:3781】 【打印】

常熟市积极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创新推出了“预付费商家30天无理由退款”服务,目前已有20家试点商户签约。

今年以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在梅李集镇区域已有240家签约商户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创新推出了“预付费商家30天无理由退款”服务,即消费者在向商户预付费但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在30天内无理由退款。

针对预付费商家的特殊之处, 监管部门专门制定了“预付费商家30天无理由退款”特别承诺书,该承诺书从主体、收费、商品来源、价格、宣传、合同、客诉处理、退款兑现等八个方面做了相应规范。目前,常熟市首批20家试点商户已签约,涉及领域涵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甜品餐食、儿童娱乐等。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李分局局长陆建峰介绍,预付式消费本是一种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商业模式,但近年来频频出现商家跑路、退款无门、维权困难等负面消息,预付费商家的信用受到严重贬损。针对预付费商家经常存在店招频繁更换、主体不明混乱、收款人与登记的主体不符等影响商家信誉的情况,这20家签约商户均在承诺书中主动亮明了证照情况和收款人姓名及银行账户情况,并在店内进行公示。对照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各商家主动查找不足,规范进行了进货查验、明码标价、格式合同内容清查、店内广告规范、消费者收退款登记等,在规范化、透明化、人性化方面更进了一步。

陆建峰说,为避免消费者片面理解、简单理解相关服务,监管部门指导各商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列出不适用无理由退款的情况,通过恰当的形式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如果在使用预付费相关金额后申请退款,双方可以按照预付费时签订的合同内容协商解决,避免纠纷扩大。有商家表示,30天无理由退款既是他们对广大消费者作出的服务承诺,也是他们与消费者之间重建信任的纽带。

截至目前,苏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商户已达36960家。全市累计设立无理由退货管理服务站74个,寄存点62个。全市大型商业体(商场)与商家受理直接退货的业务有13341起,涉及金额85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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