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关于抓“六保”促“六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助力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此次推出的措施包括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加大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实力提升行动、助力“一号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消费回升,共计10条。
“新10条”有三个特点:
一是体现衔接性。
在前期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20项措施基础上,《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责任和举措,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落实。
二是体现针对性。
10项措施涉及安全监管、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价格监管、市场秩序监管、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环境营造等,为企业的设立、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切切实实的全过程支持。
三是体现前瞻性。
既有当前防疫形势下作出的阶段性安排,也有着眼长远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改革举措。
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就提出为“六新”项目落地和发展开辟个性化绿色通道,帮助新经济企业更快进入市场;在推动消费回升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首创的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等。
下一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抓好抓“六保”促“六稳”十项措施的落地工作,在干事创业、争先进位中打造市场监管部门的一流服务品牌,为苏州勇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