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信用办公布了全省设区市2019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情况,宿迁等市获评一等次已连续6年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居第一方阵,3项工作入选全省信用工作创新项目。
2019年以来,宿迁市围绕“建优示范城市、打造信用名城”的目标,坚持以信用促发展、以信用强改革,持续巩固、拓展和深化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上升至全国第8位,较去年提升了40位。主要做法:一是加强信用法治建设。出台实施全国首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社会信用综合性法规—《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为全国各地的地方信用立法乃至国家信用立法工作探索了“宿迁经验”,入选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自2016年宿迁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9部条例中,已有5部对明确了相应的信用条款,为各领域信用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探索“信用快审”模式。全省率先推出“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模式,在审批服务全流程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对信用良好的申请人进行提前预先指导、实施缺项受理,充分激活信用“威力”。已在27个市级部门、404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实现承诺制办理全覆盖,各类审批申报材料平均精简率达60%以上,审批效率明显提升。三是优化政务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全市失信政府机构全面清零。建立公务人员信用信息应用机制,实现对全市所有公务人员“逢评必查、逢提必查、入党必查”。在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政务诚信评价工作中,排名全省第3、苏北第1。四是打造“宿易贷”信用融资服务模式。开发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认证系统”,通过信用数据挖掘分析和精准信用画像,为诚信中小微企业“增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019年度,全市银行机构累计发放纯信用类企业贷款1196户、金额106.50亿元,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83.93亿元、1519户,增速均居全省第一。“宿易贷”信用融资模式入选全国信用优秀案例,经验做法获国家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充分认可并致函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