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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参加抢险救灾列入建筑市场诚信“红榜”

【新闻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20-03-16】 【阅读次数:1726】 【打印】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其中,《制度》将参加抢险救灾行为列入了“红榜”。

《制度》适用于在郑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等有关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制度》明确,单位和个人有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和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承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的;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抢险救灾等良好行为信息列入“红榜”。

同时,单位和个人有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注册资格证书等“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编造虚假事实等非法手段恶意讨薪,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等不良行为信息列入“黑榜”。

《制度》还提出,列入“红榜”的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黑榜”的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对弄虚作假骗取“红榜”的,由市城建局予以撤销并通报批评;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整改情况调整其信息公布期限。调整由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黑榜”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以上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缩短其“黑榜”公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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