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郑州市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告》,指出要探索容缺受理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方便企业复工复产。
公告指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企业可以通过在线申请、邮寄申请、邮箱申请方式提出办理。
对于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等,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经审核作出处理决定,采取公示系统公告或邮寄方式送达。
公告还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实地核查,可以结合视频连线、图片印证等方式综合判断,并做好记录。确需进行现场核实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同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同时,对特殊行业领域优先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以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的申请,优先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