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荣县法院成功定位并拘传1名拖欠多名民工劳务费的被执行人,执行到位并支付4名民工劳务费共计1万余元。
被执行人代某某承包某地涵洞工程,2017年工程完工后,代某某一直拖欠民工工资未支付,经多次索要无果,致民工起诉主张权利并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代某某无银行存款,其名下未登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常年在外无法联系。执行法官在周末接到代某某已返乡并暂居某宾馆线索后,立刻赶赴现场,敲开房门发现被执行人代某某尚在睡梦中,随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带回法院。
通过法官释法明理,代某某主动履行了其拖欠近3年的民工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