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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强对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监管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20-01-13】 【阅读次数:3839】 【打印】

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以向民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民政部表示,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开启了我国慈善信托的发展历程。2017年出台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信托管理制度。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已成功备案慈善信托269单,合同金额规模超过29亿元。

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内容,《征求意见稿》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慈善信托受托人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基本格式等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开。

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平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依法进行。备案的民政部门,要求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同时在其他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从其规定。

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时限,《征求意见稿》提到,为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增强数据时效性,对于公开程序较简单、内容较少的,要求在7日内完成公开;对于公布程序较复杂、内容较多的,要求在30日内完成公开。

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监管,《征求意见稿》强调,民政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实施监管,实施约谈、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信托活动进行监督,对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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