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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银川一“老赖”在火车站进站口被法官堵住了……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19-11-11】 【阅读次数:1826】 【打印】

银川某男子屡次为亲属作担保,没想到债务人成了老赖,自己也受连带责任成了失信被执行人。11月4号晚间,被执行人郭某在火车站进站口被兴庆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堵了个正着。

2017年兴庆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郭某某、王某、叶某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此案中,叶某是债权人,王某是主债务人,而郭某某是其担保人。法院判决后,主债务人王某始终不履行偿还义务,而担保人郭某某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一直规避执行。

2019年11月4号,兴庆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提供线索,称郭某某将乘坐当晚8点52分的列车去往外省,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在火车站进站口将郭某某控制,面对在场的执行法官和主债权人,郭某某却有些委屈,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因为他认为他只是担保人。

据兴庆区法院执行法官麻艳彬介绍,在本案中,郭某某是主债务人王某的哥哥,其担保行为属于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相比,连带担保要承担和主债务人同等的还款责任。此外,麻艳彬提醒到,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抹不开面子”,不考虑风险为亲朋好友作担保的情况,一旦被牵扯进法律案件中,极易导致自己成为法院被执行人,甚至成为“老赖”。

兴庆区法院执行一庭法官麻艳彬:以后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亲戚朋友遇到困难需要你做出担保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第二要考虑到担保的法律后果,要承担的是与主债务人同等的法律责任,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第三,一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不管是主债务人还是担保人都要配合法院去执行,而不能逃避执行、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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