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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第二日富顺法院出招“治老赖” 执行到位50余万元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19-10-14】 【阅读次数:2225】 【打印】

10月9日,在节后第二日,富顺法院打响2019年秋季小额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枪。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为期四天,主要选取涉民生、涉金融、及涉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类型的小额执行案件。

上午9时许,在车库完成整队及纪律要求宣讲后,随着富顺法院执行局常务副局长曾永华的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随即奔赴各执行现场。

吴某申请执行张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二被执行人应履行标的额23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未予履行,吴某向富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8日,富顺法院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到案后,经与申请人吴某协商达成执行和解。按和解协议,二被执行人应于9月26日向申请人吴某支付3万元,到期后仍未履行。承办人余华法官电话联系二被执行人,二人均口头承诺要付钱,但却迟迟未予履行。当日,余法官一行在城南某汽车修理厂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在再三劝说均不奏效的情况下,果断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小董某申请执行董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应履行标的2.57万元,在与承办法官前期沟通中,董某时而说自己在海口,时而说自己在成都,不肯现身履行义务。

专项行动开始后,由副局长林柱一行6人,警车2辆,在申请人监护人的协助下,冒雨驱车近3小时,于11时30分到达成都某公司。此时,王法官电话联系董某,要求其立马下楼接受询问,否则将直接到公司强制拘传。被执行人董某为保全颜面自行下楼。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董某履行了2万元,剩余0.57万元申请方同意延迟支付,双方在公路边的警车引擎盖上签字画押,达成了执行和解。

吴某申请执行富顺某磷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应予履行3.385万元,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其均表示公司经营困难,公司刚恢复生产,请求法院暂缓执行。当日,由副局长王晓丽一行6人,赶赴被执行人公司现场,口头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案。到案后经详细询问及核实,发现该公司确实如其所述,生产经营刚刚走上正轨,此时采取强制措施或将危及公司生存,不利于申请人权益的实现,经与申请人电话反馈沟通,其同意此案暂缓执行,双方约定了延后履行的期限,本案达成和解。

据统计,专项行动首日,富顺法院出动干警22人,警车6辆;传唤当事人6人次,拘传2人次,拘留1人次,强制扣划2案;达成和解后终结7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525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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