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自来水公司查获三起私自倒装水表事件,用户私自将水表倒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根据相关规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3名用水户处以罚款,责令立即改正,并向自来水公司补交水费共计2825元。同时,市自来水公司依相关规定将此不良信息上报,扣除以上3名用户个人信用分10分。
今年4月,市自来水公司城西公司抄表员吴忠坚在抄表过程中,发现上溪镇金塘路施某某、楼某某、何某某三个用户水表读数异常,对比上月反而出现减少的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6月初,抄表员发现该三只水表存在倒装的情况,涉嫌偷盗水。6月4日,城西自来水公司联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取证。
经过对现场水表井中水表拍照核实,确认这三家用户水表倒装,水表指针倒转,读数减少,属于偷盗水行为。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盗用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责令其改正,补交公共供水水费,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城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当场纠正问题水表,要求施某某、楼某某、何某某三人补交水费共计2825元,并依相关规定将此不良信息上报至信用办,建议扣除个人信用分10分。同时将相关偷盗水证据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进一步处理。
随着气温升高,用水量逐渐增加,市自来水公司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偷盗水打击力度,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拨打96390供水服务热线进行偷盗水举报,经查证核实后,将对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