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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建局通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新闻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5-31】 【阅读次数:2454】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精神,深化巩固“房地产经纪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现将部分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相关法规及规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予以通报。具体如下:

1.苏州融易居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为杨枝新村x幢x室等房屋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根据苏房罚字〔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苏州一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为公园天下花园x幢x室等房屋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根据苏房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3.苏州东江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xxx快速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根据苏房罚字〔201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4.丁律。通过不正当手段,为虎池路1589号星光耀花园x幢x室等房屋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根据苏房罚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周舟。通过不正当手段,为杨枝新村x幢x室等房屋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根据苏房罚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6.丁素华。通过不正当手段,为购房人xxx快速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根据苏房罚字〔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7.上海擎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观澜花园”项目时,未在苏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苏住建房罚字〔2018〕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8.常熟市世华房产中介有限公司。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居间服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3万元加滞纳金2.25万元行政处罚。

9.常熟市美圻房屋中介服务部。违规从事虚假直更名商品房转让业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0.常熟零起点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发布房源,擅自网签合同,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11.常熟合家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源,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12.常熟市虞山镇东仓房屋中介服务部。为公租房提供租赁居间服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13.常熟市启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违规房屋租赁居间服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14.常熟市万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违规房屋租赁居间服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15.常熟易欣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违规房屋租赁居间服务,根据常住建罚字〔2018〕第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16.太仓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冻结网上操作资格6个月;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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