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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制假售假,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新闻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2019-03-13】 【阅读次数:1734】 【打印】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1日举行记者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网络消费作为新的消费方式,给群众带来便利,特别是年轻人比较喜欢这种方式。同时,也反映出不少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比如假冒伪劣,我们要加大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严厉惩罚。同时,也鼓励电商经营者和平台自律守信,这样他们才能顺利发展。

权威统计显示,我国去年网上零售额超过了7万亿,增长24%,占到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18%。一定程度上说,网购已是不少人的生活方式,而随着网络消费的普遍化,打假,实现天下少假,乃至天下无假,是公众的强烈诉求,也是监管部门的职责所系。打假,在这几年的全国两会中年年是焦点。

要实现天下少(无)假,当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立法,二是监管,三是平台守土尽责。

近些年,在立法层面,与打假相关的制度设计越发健全。比如刑法中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茅指出,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公开曝光造假者,让他们在阳光之下无处藏身。有个细节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也就“保护知识产权”设置了明确规定。不难发现,随着法制更健全,法治更有力,造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势必越来越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此,就需要执法部门恪尽职守,倾力确保法律严格施行。据张茅介绍,“去年,我们处理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29万件,应该说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诚如斯言,惟有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的造假售假者采取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才能最大程度形成震慑力。

“要加大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严厉惩罚。”这一表态回应了公众呼吁,也是法治精神的体现。线上线下本就该通用一个标准,不可顾此失彼,也不可厚此薄彼。从某种角度说,由于对线上监管更有难度,亟须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实现精准打击,释放出应有的监管效果。

当然,遏制网络假货,无论平台还是企业都应该负起责任。网购非法外之地,平台要负第一责任。这几年,各大平台都意识到打假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遏制假货。应该清醒意识到,网上售假与网下造假有关,正如有业内人士所称,虽然线上假货治理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线下假货生产源头不根除,全社会的假货问题绝不会有根本性缓解。故此,实现源头治理,根本之道就是追本溯源,围剿并瓦解线下造假行为,并清除假货生成的土壤。归根结底,打造社会的信用系统,让造假售假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敢说‘天下无假’,只能说逐步做到‘天下少假’,让群众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张茅的这一表态,道出了公众心声。自2014年起,“打假”已连续6年进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打假在路上,任重道远,当以更大成效呼应公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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