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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及信用承诺公示

【新闻来源:张家港市公共信用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29】 【阅读次数:2345】 【打印】

经查,2017年3月,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建设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项目,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出张安监行罚字〔2017〕90号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相关建设。现该公司已履行相应整改,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若对该信用修复有异议,可向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张家港市公共信用中心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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