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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江苏省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通知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04】 【阅读次数:5035】 【打印】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通知.pdf


各省辖市信用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局(委):

根据我办《关于实施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意见》(苏信用办〔20112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1129号)的有关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参加信用管理贯标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信用管理贯标工作:

1、在我省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2、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县(市、区)信用管理部门提交《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在省经信委网站下载电子版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盖章);

2、县(市、区)信用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辖市信用办、省直管县信用管理部门审核;

3、省辖市信用办、省直管县信用管理部门汇总全市(县)申报企业名单后报省信用办。

三、申报数量

请各市(县)结合2014年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目标任务数(见附件1),组织申报本批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确保完成今年企业贯标任务。若各市(县)今年组织的贯标企业数超出目标任务数,可转入2015年的完成数。

四、截止日期

请各省辖市信用办(经信委)和省直管县信用主管部门于 830日前 将所辖区贯标企业名单报至省信用办,申报材料由各市(县)信用办存档。

联系人:省信用办 盛宝隽,025-83392506FAX)。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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