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一照一码”证照具备什么功能?
“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相关功能。
3 何时实行“一照一码”?
从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一照一码”。
4 实行“一照一码”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实行“一照一码”后,新设立的商事主体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登记业务,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功能,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
5 实行“一照一码”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录网站、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
2015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3至第17位的15位号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2015年6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登录网站、申报纳税、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等均不受影响。
6 实行“一照一码”后为何要推送纳税须知?纳税人如何获取纳税须知?
推行“一照一码”后,新版营业执照不再体现商事主体的重要涉税信息,需要通过纳税须知告知2015年7月1日后成立的商事主体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3至第17位的15位号码)和国、地税网站初始登录密码,以便商事主体登录国、地税网站办理涉税事项。此点对于改革后的税务管理而言非常重要。
“一照一码”采取网上全流程办理,市监部门审核通过申请后,通知商事主体在网上领取审核结果,领取结果的同时在网站推送《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市监部门在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时,会先发放《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打证系统允许补打、重打《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纳税人也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者前往深圳市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任一办税服务厅打印领取《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
《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记载有纳税人重要涉税信息、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等,请纳税人妥善保管。
7 实行“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实行“一照一码”的商事主体涉及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下同)的变更统一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无需再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其他变更事项仍按现行变更登记模式办理。
2015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商事主体变更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应先核对变更前事项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
8 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
“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9 “一照一码”跟“四证合一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四证合一”流程以后就取消了?
以前是“四证同发”,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一起发放;现在原四证基础上增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只发一张证,实现了“五证合一”。发证流程不变。
10 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应该怎样办理?
办理注销与现在流程一样,先办理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