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是互联网征信、消费金融等的基础
个人征信是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等金融模式的基础,只有拥有了合适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这些新型的金融模式才有降低成本、实现盈利的可能。因此,发展个人征信业务势在必行。
美国个人征信模式 -- 市场主导
美国征信业的发展大体经过了四个阶段--快速发展期、法律完善期、并购整合期及成熟拓展期,现在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法律环境和产业链模式。
美国个人征信产业链主要由四个环节组成:数据收集-数据标准化-数据处理-形成数据产品-产品应用。其中,数据处理和形成数据产品是产业链里面的关键环节。
在美国益百利、艾飞克和环联三家征信公司占据了70%的份额,而FICO评分系统则是信贷领域评分的佼佼者。
欧洲个人征信模式 -- 政府主导
德国社会信用体系包括公共征信系统、私营信用服务系统、行业协会三部分:公共征信系统主要包括德意志联邦银行(德国中央银行)信贷登记中心系统,以及工商登记信息、破产法院破产记录、地方法院债务人名单等行政、司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私营信用服务系统提供信息服务,成为私营征信机构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私营信用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私营信用服务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建立的企业与消费者信用数据库及其提供的信用服务,主要的企业代表是schufa;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会员制模式是由协会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为协会会员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
日本个人征信模式 -- 会员制
日本的征信体系采用的是会员制征信模式。个人征信大体上可划分为银行体系、消费信贷体系和销售信用体系,分别对应银行业协会、信贷业协会和信用产业协会。协会会员包括银行、信用卡公司、保证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公司以及零售店等。例如日本银行协会建立了非营利的银行会员制机构,即日本个人信用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的信息来源于会员银行,会员银行在与个人签订消费贷款的合同时,均要求个人义务提供真实的个人信用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中心负责对消费者个人或企业进行征信。该中心在收集与提供信息服务时要收费,以维持中心的运行,但不以营利为目的。
投资建议和风险提示
现在对于征信行业的市场规模呈现两极说,我们认为在具体的征信场景适用边界出来之前,谈规模还为时尚早,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作为基础实施,合理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将在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小微金融等大力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当然最终拿到个人征信牌照的企业的发展和盈利状况,是要看企业具体的数据来源、数据模型在实践中的有效情况等来定。上市公司中,除银之杰参股的华道征信在首批名单中,还有多家上市公司拟参与到个人征信牌照的申请中,推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