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登录

互金协会秘书长:低信用不成熟市场监管须理性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2】 【阅读次数:3123】 【打印】

  近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

  在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北大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陆书春表示,在低信用不成熟的市场,金融监管必须要有理性思维,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科学合理的界定业态的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职责,有效控制风险传染的蔓延,力求在创新和规范引导之间找到平衡,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陆书春称,协会正在加快监管互联网金融统计检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建设,以及信息披露,消费者风险教育等相关工作。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贡献,她表示了肯定,称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客观上在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提升金融普惠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3年到2015年,不完全统计网贷大概每年的增长4到5倍的规模。贷款规模所占社会融资的比例在逐年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事实上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也提供了积极的作用。”她举例。

  陆书春表示,在监管方面,英国的监管模式是将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两者相互补充,共同执行监管的职能。美国采用多部门的分头监管模式,致力于减少投资者与融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这些对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生态环境的治理有启发。

  而监管将主要着眼于基础设施服务建设、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体、加强传统业态和互联网新兴业态的交流合作,以及行业监管和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具体而言,政府治理方面,针对互联网金融比较复杂的网络生态系统,可以将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独立的认证机构等市场主体引入治理过程中来,促进整个生态的持续发展。

  其次,在低信用不成熟的市场,金融监管必须要有理性思维,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目标,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科学合理的界定业态的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职责,有效控制风险传染的蔓延,力求在创新和规范引导之间找到平衡,使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再次,行业自律组织要推动自律管理,通过建立自律机制,提高标准约束力,引导行业树立从业机构正面形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氛围。

  第四,从业机构应该自觉遵守监管的规定和自律的约束。传统的机构去借鉴互联网精神,注重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信息技术的利用水平。互联网企业则可借鉴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经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建立更加完善得风控体系。

  第五,公众和投资者要认清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形成良好的投资习惯,提高个人的信用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既要保证自己的行为合法,善于利用正确的投诉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陆书春表示,基于以上的分析和思考,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加快监管互联网金融统计检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建设,以及信息披露,消费者风险教育等相关工作。

 

分享到:
分享
信用查询
企业专用
信用报告
异议处理
信用修复
微信公众号
智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