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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填报同时体现“诚信”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26】 【阅读次数:2670】 【打印】

  近日获悉,目前,各地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已接近尾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领导干部在填报完个人事项后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审查”,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能作为不实理由。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不仅“凡提必核”,重点抽查核实的干部范围还扩大至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2016年1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起码的“诚信”要求。关于填报不实者,就是非“奸”即“盗”的体现。至于说出来都自觉烫嘴的“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过是一个欲盖弥彰的蹩脚借口。在以往,有些干部企图借口与爱人、子女沟通不足,通过“变魔术”、“穿马甲”等方式,企图打“擦边球”规避腐败风险,坐收渔翁之利。不能如实全面地向党组织报告,恐怕不仅仅是疏漏,而是心存侥幸,故意为之。“三严三实”首先要求的是做人要实,对党更要忠诚老实。连个人事项都不能如实申报,这就是典型的“不严不实”。全面落实“三严三实”的新举措,是讲规矩,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的真实表现。

  把史上最严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比喻成一把“梳子”,既梳出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财产问题,也梳出了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问题。将是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作为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诚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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