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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诚信 可让无形资产“变现”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9】 【阅读次数:3139】 【打印】

  来自江苏连云港的杨芳弟,今年夏天到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化妆品,前些日子,她参加了当地政府组织的岗前培训。“这里的生意不是随便做的,新入场的经营户都要‘先培训后上岗’,培训诚信意识和服务观念。”她牢记义乌的“规矩”:诚信高,租金优惠诚信低,铺位收回。(12月7日 中国文明网)

  诚信者,他人必以诚信待之。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逻辑顺序,诚信之人,上苍不欺,他人不负。不管是道德伦理上,还是现实实践中,人们对于诚信都寄予了美好的期许。因为有太多关于诚信的述说,基本都是一个指向——诚信立德立人立身。书上说,我们应该诚信做人老人们说,不要重蹈“狼来了”的故事覆辙道德规范上,要求我们以诚待人......因我们的传统道德一直认为,“诚信是一笔无形资产”。

  然而,诚信的结果往往又是模糊不具体的,这往往会降低我们对这笔“无形资产”的兴趣。佛家通过以让人“修来世”的方式约束人们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社会,宗教对于人的约束已经远远没有那么强烈。“如果有来世”、“来世做牛做马”等句子往往带有调侃和戏虐的意味,说得现实一些,人们更倾向于“付出即有回报”的事物。我们都知道诚信会给我们带来一些精神或物质上的“收益”,但如果这笔“收益”不能在短期间里变为现实,我们就会变得对诚信问题不敏感,对于“无形资产”的期待程度降低。

  让诚信无形资产“变现”,或许是解决这种矛盾的一剂良方。义乌国际商贸城这种让诚信与租金挂钩的方式,着实解决了诚信的公平性问题。诚信度高的人,可以获得租金优惠反之,则有可能被收回商铺。这个规定让那些打诚信“擦边球”的人失去了钻空子的机会,而且让那些诚信的商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诚信这笔无形资产的收益。

  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于失信者往往是穷追猛打,威慑效果很明显但对于守信者却鲜有丰厚的物资奖励,一般以精神奖励为主。而在很多人看来,虽然精神奖励是一种信誉,对于长期的生活或日常经营都有益处,但这种益处是零散的、慢性的回报,说得绝对一些,就是“看不见”收益。所以,很多人也就对于“诚信经营”理念的认知,只限定在法律范围内:不违法便是诚信。而有些精于算计的人,在找法律漏洞的事情上可谓是驾轻就熟,于是,很多“擦边球”经营就出现了。

  赏善罚恶,天经地义,如果能够让这种天经地义“看得见”,示范效应会更佳。对于道德的鼓励,不应该限定方式,以“让诚信变现”的方式鼓励人们守信,这并不违背法律,更不违背道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诚信的方式也当与时俱进,那么,以“变现”的方式让诚信入乡随俗,让人们看得见现实的收益,这是一种个人与道德的双赢。惩罚失信,奖励诚信,可以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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