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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做好信用文章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4】 【阅读次数:3576】 【打印】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民富不富,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金融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没有做好信用建设这篇大文章。只有通过信用建设把农民培养成合格的金融主体,只有农民秉持信用自觉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只有把农村的信用激活并变成农村金融发展要素,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才能又好又快推进。

  信用是农村社会的独特资源

  我国农村社会是以家庭为核心的熟人社会,以血缘、亲缘、地缘和人脉为轴,向外辐射延伸扩展开来,构成特有的圈层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特殊的信任结构,形成联系紧密、信任程度高的熟人信用文化。这种文化力量不仅维持着农村社会秩序,而且维持着农村经济秩序。农村社会圈层结构的社会基础,决定其经济活动常常以圈层为单元。圈内以熟人社会为关系背景,以信用为交往纽带,构成乡村社会所特有的人文景象,即在小范围内有着高度的信任和秩序;圈外以及圈层之间则存在广泛的不信任和无序,形成反差强烈的二元信用体系。这种状况阻碍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也排斥商业化金融的进入,是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去商业性金融的做法,是以假设信用欠缺为起点,为了资金安全,只将资金贷给有担保、有抵押的客户。农民无担保、无抵押,很难从金融机构贷到款。这实际上从贷款的起点就否定了农民的基本信用。那么,农民有信用吗?答案是肯定的。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4年6月末,整个涉农贷款的不良率仅为2.3%,低于其他领域。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的农村金融改革,以建设县级征信中心为突破口,着力建立征信制度。截至2012年6月末,云浮市金融机构投向信用村的贷款不良率仅为1.07%。实践证明,农村金融高效率、低成本发展,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把农村的信用激活。换言之,农村社会存在的内部小范围的高度信任和秩序,是农村社会的独特资源,也是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难问题的一把钥匙。

  把信用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

  创新农村信贷机制。把信用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最直观的是让有信用的人从银行贷到钱,让讲信用的农民受益。为此,可以结合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文特点,以建立圈层式贷款小组为切入点,以信用为主要要素,创设新型信贷机制。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农村金融信用深耕,通过创新机制强化农村信用。

  建立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以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为主要内容,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农户农民全覆盖。推进信用评价的过程,就是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的过程,也是有效减少农户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降低农户贷款成本的过程,有利于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央重视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作用,提出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应注重培育壮大新型信用主体,出台信用补贴政策,并建立信用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吴敏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副总裁、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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