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张家港法院执行局及6家基层法庭开展了一次凌晨执行会战。此次执行会战拘传回28名被执行人,加之原先拘留的2人,共组织上述30名被执行人旁听了一起拒执案件的开庭审理情况。
据了解,该起开庭审理的拒执案件被告人贾某未履行张家港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该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当事人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告人贾某依法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人贾某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恶意将自己名下一辆比亚迪牌轿车过户转给他人,致使该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张家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贾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等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贾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依法宣判缓刑。依照相关法律,张家港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次庭审给30名被执行人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震慑,有一名被执行人立即支付了被执行款40万元,其他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款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