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苏州市示范监理项目评选开始了。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资料弄虚作假的项目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根据《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要求申报企业在目标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每家企业申报的工程项目全年不得超过5个。市住建局将组织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创建的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对达到考核进度要求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市住建局将于上半年、下半年组织两次现场项目评审,并推荐考核得分靠前的项目参加“江苏省示范监理项目”评选。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建设工程项目已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监理取费不低于100万元;有较大影响力、技术难度较大且有代表性或采用装配式等新技术的项目,可申请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对于不满足申报条件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负有责任的)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脱岗时间超过项目工期30%的;项目资料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市住建局将直接取消项目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