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是灵活、透明、高效的公益金融工具,改变了“一事一捐”的传统慈善模式,日益受到人们青睐。目前,苏州共有4单慈善信托备案,总规模300余万元,数量和金额都占全省一半以上,涉及扶贫、教育、妇女、儿童等多个慈善领域。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提出“慈善信托”概念并明确了相关规定。2017年7月,银监会和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解决了慈善信托在操作中的细节问题,增强了慈善信托规范化发展的公信力。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苏州市慈善总会积极开办讲座,吸引了众多个人和企业有意向参与慈善信托项目。
今年1月,“中融信托?苏州高新区女企业家协会关爱妇女儿童慈善信托”在苏州高新区民政局成功备案,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同为受托人,做好项目执行和资金增值保值,用于关爱妇女儿童及支持其他慈善事业发展。这是《慈善法》实施后苏州市的第一单慈善信托。
之后,苏州市慈善总会委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慈心1号、善举1号、善举2号”3单慈善信托,帮扶姑苏区、吴中区的困难群众和支持苏州帮扶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教育设施改造。
苏州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已备案的项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二是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同为受托人。慈善信托的通道已经打开,将推动苏州慈善事业进入一个更为专业、更为透明、更具公信力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