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开始了。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姑苏杯”评选是我市住建部门连续多年的常规工作,该评选旨在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度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对象包括已按规定预申报的市政工程(含市政养护片)、城市照明工程(含城市照明养护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申报项目必须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运行、且不超过三年。
企业自愿申报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工程项目申报表及资料。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符合质量、规模、年限和基本建设程序等条件的项目,签署意见后将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至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提醒,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优先选择符合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优先推荐获市级及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工程项目。
申报项目不符合条件、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申报资料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申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以及有其他不良记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