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信用等级考评未申报,将按照C级标准监管;连续两年未申报将按照D级标准监管。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7年度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工作已经启动。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本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考核期内在苏州市区开发的外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均为考核对象。
2017年度苏州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考核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对照《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在市住建局官网的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信用申报前应先申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未申报的企业将按照C级标准监管,连续两年未申报的企业将按照D级标准监管。注册地在姑苏区的企业请于4月8日前,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苏州市房地产协会;注册地在其他各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于4月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2013年,我市正式启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成为省内首个用信用等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约束的城市。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共4类,信用等级由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开发企业的信用分值定期评定,由良好信息加分和不良信息扣分构成,每年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