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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出台《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的意见》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4】 【阅读次数:1795】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近日,吴江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的意见》。

《意见》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将传统“厨房重地,闲人免进”的观念转变为“明厨亮灶展示,欢迎公众监督”的现代管理理念,大力促进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模式,在大型以上餐饮、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餐饮单位中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17 年底,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不低于50%。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全覆盖,其他类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超60%。

《意见》要求各区镇强化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宣传,统筹协调和督促本辖区“明厨亮灶”工作的有序开展,尤其是要督促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落实“明厨亮灶”建设等;市场监管部门将“明厨亮灶”建设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相结合、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教育、旅游、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教育机构食堂、旅游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行业单位的管理;餐饮行业协会则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加强行业自律。最终形成“明厨亮灶”推进实施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我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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