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婚姻到子女就业,从因私出国到个人房产,从投资经商到境外存款……今年国庆假期前,苏州市纪委干部小吴接到单位通知,要在30日内按要求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向党组织亮明家底,主动接受“廉政体检”,已经成为苏州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有近1500名纪检监察干部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
近日,苏州市纪委制定下发了《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处置办法(试行)》,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市委、各县级市(区)委的专职巡察干部中部署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将其作为进一步推进省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和市纪委“知敬畏、树标杆、铸忠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苏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具体措施来抓。
在本次集中填报中,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查核认定如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每年将对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核,按照10%的比例抽检。
“我们将把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运用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做到既报又查和‘凡提必核’。”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士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