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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履行三千元执行款 聚众抗拒被罚五千元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4】 【阅读次数:2128】 【打印】

老赖”因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对上门执行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围堵,到头来,不仅要履行执行款3000元,还要缴纳罚款5000元。

2016年8月,陈某某与昆山某机械公司因劳动报酬产生纠纷后起诉至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昆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昆山某机械公司支付陈某某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万余元。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陈某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昆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上门执行时,被执行人昆山某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伏某拒不履行,同时召集员工围堵执行人员。后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伏某愿意主动缴纳执行款项3000元,同时认可法院的处罚决定并主动将罚款5000元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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