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登录

苏州市食药安全投诉举报中心:购买保健食品谨防“陷阱”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1】 【阅读次数:3169】 【打印】

近年来,国内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猛,有部分商家借用“健康讲座”为招牌,引诱老年人成为“会员”,并不断通过“洗脑式”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食品,误导老年人陷入消费陷阱。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半年来已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54起。

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销售乱象,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防范,科学、合理地选择保健食品,谨防“亲情销售”和“免费旅游”等陷阱。

提示一:不宜迷信保健食品疗效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不能宣传具有疾病治疗、预防疾病等疗效。

有些老年消费者以为吃些保健品就不用再吃药了,这些都是错误的观念。保健食品仅仅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治病还需用药,并且坚持正常的饮食,否则不但不能减轻病情,反而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浪费大量钱财。

提示二:注意查看“小蓝帽”标志

市民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谨防一般的食品冒充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小蓝帽)专用标志。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提示三:查看包装标签及产品说明

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还要有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购买保健食品应注意产品的禁忌,保健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时食用,因此消费者要对症选购,详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提示四:谨防“亲情销售”陷阱

根据投诉举报者反映的情况来看,老年消费者在面对经销者花样百出的各种陷阱面前往往招架不住,比如:在小区“咨询义诊”,免费旅游,还有邀请一些所谓的“专家”现身说法亲情诱骗、上门推销、“高科技”误导等,经销者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宣传所谓“买了保健食品就能解除年迈的父母所受的多年病痛折磨等”,误导一些子女和父母从情感上必须购买保健食品。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销售花招应有所防范,不要轻易上当。

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要提高理性消费意识,不要盲目听信广告,滥用保健食品,应从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分享到:
分享
信用查询
企业专用
信用报告
异议处理
信用修复
微信公众号
智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