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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场主体数量达112.78万户 列全省第一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14】 【阅读次数:2080】 【打印】

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近日启动。根据相关规定,凡抽查中被发现在公示信息中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等情节,企业将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社会公示。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至2016年12月底,我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12.78万户,为省内市场主体总量最大的城市。

年报抽查制度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履行对企业监管的职能之一。通过核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更好的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公示义务,诚信自律。

2016年度苏州市工商局通过省工商局抽查软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随机抽查的企业共计567户。据悉,这些企业均为2015年度报告中存在两次或两次以上修改记录情形和补报的企业。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江苏)平台数据显示,苏州市工商局管辖区内2016年度应参加年报公示的各类市场主体为102.1388万户。截至今年6月30日24时系统关闭,企业年报率为71.5%,居全省第二。其中,内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41.6177万户,已报36.4918万户,未报5.1259户,年报率87.7%;个体户应报58.9838万户,已报34.3867万户,未报24.5971户,年报率58.3%。外资企业应报1.5373万户,已报1.3760万户,未报0.1616户,年报率89.5%。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报度报告的企业,将由系统自动转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工商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年6月9日,全市累计共有6.7510万户内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的5.9101万户,公示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93户,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0.8315万户。目前,已通过补报及修改等,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2.205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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