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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率先公布141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3】 【阅读次数:2997】 【打印】

为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办事效率,苏州市在江苏省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市公安局、地税局、气象局等12家单位共计141项审批服务事项。目前,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窗口已经开始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远程网络申请,经过服务中心受理审批合格后直接办理政务服务。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部分单位的窗口还采取了“分步走”策略,逐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

根据江苏省部署,苏州市将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预计到今年10月底前,全市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使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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