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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等走失的弟弟他当起“老赖” 园区法院爱心助力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2】 【阅读次数:2203】 【打印】

"李 XX,男,1978 年生,失踪时身穿红色上衣,深蓝色长裤 …… 以上为失踪人员的特征信息,请有线索的热心市民拨打电话 …… "今年 5 月,苏州媒体播出了一则寻人启事。乍看之下,这则寻人启事和其他的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6 月 20 日,记者了解到,这其实是一起"特殊"的寻人启事,这是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帮助案件当事人李某,联合当地媒体共同展开的一次爱心活动。而且奇迹的是,近日成功找回了李某的亲属。

究竟怎么一回事 ? 原来,李某从二房东处转租了一间商铺,开了个小吃店养家糊口。谁知二房东竟然逃租,收不到租金的原房东只得向园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二房东缴纳租金并返还商铺。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李某觉得很"冤枉":明明是前两个房东之间的问题,为什么要波及到自己。李某叫来了自己的姐姐姐夫,五口人蜗居在一间 20 平方米的小隔间内,决心与法院"抗争到底"。承办法官见李某对抗情绪激烈,没有直接采取强制迁让的手段,而是约见了李某,向李某解释生效法律判决的权威性和抗拒执行的后果,并告知李某可向二房东追偿自己的损失。李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配合法院搬离了商铺。

案件本已经执结完毕,承办法官在后续回访李某的时候,发现李某还有个失踪的弟弟。李某当时拒不搬出的理由除了经济损失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等弟弟回家。

"我弟弟智力有点缺陷,已经走失一年了 …… "李某告诉法官,弟弟走失前一直与自己同住在租来的商铺内,这也是弟弟能找到李某的唯一地址,一旦李某搬离这间商铺,弟弟必然无家可归。

承办法官听完李某的遭遇很是同情,当即联系了当地新闻媒体,帮助李某寻找失散的弟弟。寻人启事播出后,并没有收到任何有用线索。眼看已经等了一个多月,正当承办法官和李某都失望时,东台市收容所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到电视台,称收容所内有一名和新闻描述相似的流浪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已经在该收容所居住了一年多。得到消息的李某立即前往东台市收容所,见到工作人员所说的流浪人员后,这才确定他就是自己的弟弟。原来,一年前李某的弟弟迷路走失后,几经辗转从苏州来到了东台,被当地收容所收留。

一起案件竟意外让李某找回了失踪的弟弟,李某对法院再三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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