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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完善落实“双公示”工作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8】 【阅读次数:2003】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社会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和落实“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双公示”工作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明确了由分管领导总负责,行政执法处负责具体工作并由专人落实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公示信息。

三是统一规范公示,实现公示常态化。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双公示”专栏,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在该专栏内公示所产生的信息, 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全面,通过社会监督,实现公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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