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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黑”钢瓶进行集中处理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7】 【阅读次数:2133】 【打印】

最近苏州接连发生几起瓶装液化气的事故。为防范液化气钢瓶安全事故的发生,1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明确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定点充装和管理的通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只允许经销统一标识的企业自有钢瓶,并到定点的充装单位充装燃气。同时,苏州对无充装信息气瓶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据介绍,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要建立从充装到用户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配送追踪系统,实现瓶装燃气供应站是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的唯一渠道,并且做到一企一瓶、一瓶一码、定点充装、只充装自有气瓶。

另外,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收集无证经营、无证充装、流动充装、超量储存、非定点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过期气瓶、无证运输气瓶等违法信息,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动群众通过扫描气瓶二维码举报无充装信息气瓶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市区范围举报电话为12365(质监部门)、0512-65187963(燃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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