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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五一”市场价格检查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7】 【阅读次数:3084】 【打印】

26日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信息称,从今日起开展“五一”市场价格检查,将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农家乐、宾馆酒店、停车场等经营场所,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

为确保“五一”市场价格稳定、价格行为规范有序,从4月27日至5月2日,全市价检系统将市区联动,共同加大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宾馆酒店、停车场等经营场所的检查。据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试行的《苏州市宾馆酒店行业价格行为规范(试行)》明确,宾馆酒店经营者对同一客房可同时在网络平台和门店销售,但网络平台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门店挂牌价。

据介绍,《规范》明确规定,宾馆酒店经营者不得有10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未明码标价的;明码标价内容填写不全,缺项、漏项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使用××元起的模糊标价或随意标示最低价和最高价,诱导消费者消费的;使用虚假的或者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方式,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谎称销售价格低于其他经营者的销售价格,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虚构原价、降价原因或者虚假优惠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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