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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典型消费纠纷案:警惕陷阱 冲动消费要不得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1】 【阅读次数:2386】 【打印】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的升级,权益保护领域也悄然发生变化。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市各级法院梳理了近期审理的典型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维权支招。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了最贴近民众生活的物业消费类纠纷,同时就健身、婚介等服务场所消费纠纷进行了解读。吴中法院、虎丘法院、张家港法院等也举案说法,细数那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空中花园”宣传误导购房者跌入房屋销售陷阱

“时尚大气的空中花园,也可当做书房、儿童房,生活随心而定……”苏州高新区一处住宅小区的开发商打出的宣传语,吸引了众多购房者,市民朱先生也是其中一位。2年前,拿到交付的房屋时,朱先生“大跌眼镜”,宣传中注明的“三房两厅一卫”实际上却是“两房两厅一卫一空中花园”。

朱先生联合其他购房者共11人,找开发商进行交涉,但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各自在空中花园的北侧未封闭部位安装铝合金窗,算是“补足”了房屋面积的亏空。之后,他们起诉到虎丘法院,要求法院判处开发商赔偿业主在采取补救措施中支出的费用。

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宣称本案房屋是3居室结构,实际交付的却为2个居室、1个空中花园(入户阳台)的房屋结构,属于虚假宣传。最后,法院判处开发商赔偿业主采取补救措施支出的费用每户2500元。一审判决后,开发商提起上诉。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按照国家标准,涉案空中花园的法律性质为阳台而非居室,因此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构成虚假宣传。市民今后应该警惕类似“空中花园”的房屋销售,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健身会所单方面终止合同会员解除合约索赔获支持

去年3月,市民马先生在某健身会所办了健身卡,2年会费共计3000元,并请了健身会所的私人教练,12节课,单节费用310元,总金额3720元。去年5月,马先生再次购买私教课,总金额8000元。后来,马先生认为私教徐某的教练水平不够,达不到承诺的服务标准,要求解除合约。之后,马先生与健身会所沟通不畅,双方发生争议。

去年6月,健身会所向马先生汇款7500元。但马先生认为,健身会所对他关闭了预约系统,属于单方违约,应退还所有款项,马先生告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健身会所关闭马先生的预约系统,导致马先生无法继续接受健身服务,应认定为健身会所单方解除协议。最终,法院判决健身会所退还马先生3000元。

【法官释法】健身会所对马先生关闭预约等服务,属于单方面终止了合同,侵害了马先生的合法权益。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签署服务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服务内容要具体细化以防出现纠纷无凭可依。健身会所等服务类场所应规范及细化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以保证消费者享受到平等、优质的服务。

未尽到合同义务婚介公司退还相应服务费

刘女士单身,2013年,她为了征婚,加入我市一家婚介公司成为会员。后来,刘女士升级为VIP会员,双方签了一份《VIP 婚恋交友服务合同》。刘女士交纳服务费28952元后,婚介公司为刘女士约见了几位“VIP男士”见面,但约会只谈几句话,几位男士都是匆匆离场再也无法联系。刘女士认为,约会达不到自己所期望的要求,她催促婚介公司兑现再次安排约会的承诺,却始终没有得到实现。

刘女士觉得自己交的服务费很“冤”,于是,把婚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法院判令婚介公司返还服务费28952元。经法院主持调解,此案达成协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终止,婚介公司一次性退还原告服务费6000元,双方再无其余纠葛。

【法官释法】婚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缺乏客观的标准衡量,服务也往往难以具体量化,未必达到宣传的程度,消费者权益容易受侵害。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期待遇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的同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婚介机构进行客观评判,避免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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