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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房东收租金 假房东被判刑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6】 【阅读次数:2522】 【打印】

租房不慎,遇到假房东,被骗租金。近期,吴中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假房东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案犯郝某另案处理。

郝某租了一个门面房,并自己装修开了家菜馆,经营了一段时间后,他想把饭店转让掉,恰巧遇到寻找门面开店的何某。郝某租的门面房在2016年9月30日就要到期,他也跟房东说过转让的事情,但是房东并不同意。为了赚取转让费,郝某就想出让周某冒充房东与何某商谈房屋租赁事宜。

2016年4月2日,郝某约周某和何某在店里见面,周某自称是房东,他说郝某租期到后,可把房子租给何某三年,房租每年5.5万元。何某当天就和周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周某要求何某先付1万元订金。接下来,郝某将该店顺利转让给了何某,转让费为15万元。此后,周某却瞒着郝某多次私自向何某骗钱,以预收房租的名义,三次骗取何某共23000元。

接二连三的要钱使何某心生疑窦,于是他打电话给物业想核实下该店面房东的情况。房东接到物业的询问电话去店里查看,发现居然是从未谋面的何某在经营,自己却一无所知。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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