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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开始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28】 【阅读次数:2022】 【打印】

  28日起,第六届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已经启动,至11月30日止。作为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该奖项的申报对象已经过硬:需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

  在申报条件中,也有诸多“严要求”,譬如“产品在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申报前三年以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获苏州市级以上质量奖项且在有效期内或者申报前三年内获得过鲁班奖、国优工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之一”等。

  就在本月,《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评定有了新规。本次质量奖评审也将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审议、政府批准、社会公示、表彰奖励等9个流程。

  本次申报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原则,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对照申报条件,初审并推荐农业、工业、服务业或其他类型申报组织。申报表及具体申报条件可在市质监局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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