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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8】 【阅读次数:1630】 【打印】

  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座谈会,就推进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参加座谈会。

  今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一“辞旧迎新”和初五“接财神”的烟花爆竹让PM2.5浓度瞬时“爆表”。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火灾隐患、纸屑垃圾以及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都是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近年来,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我市每年春节期间都要接报七八十起由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城区内历史古迹多、木质结构老式房屋多,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给古城保护带来安全风险。

  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邵吕威、冯磊、顾秦华等纷纷发言,建议我市加快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章制度,划定禁放、限放的区域和时间,明确违规燃放的惩处标准。  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法制办等部门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落实好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打算。与会人大代表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陈振一指出,当前推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是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也是回应民意吁求的务实担当,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力解决禁燃攻坚战中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对禁燃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加快制定相关政府规章;要加强调查研究,合理划定禁燃区范围;要加大执法力度,同步做好源头管控。

  陈振一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禁燃工作放到当前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营造落实禁燃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快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力量;要切实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进度;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凝聚社会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强、曹福龙,秘书长孙和参加座谈会。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京生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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