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登录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举措部署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19】 【阅读次数:2477】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有效防范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张家港市食安办专门制定了全市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4月份至9月份,通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治理整顿,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小作坊底数和质量安全状况,完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和监管机制,优化全市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摸排建档。从即日起到4月底,由各市场监管分局会同区镇食安办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小作坊基本情况,逐家建立监管档案,健全食品小作坊的本底资料。

  二是出台正面清单。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编制《张家港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标准要求》及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今后,张家港市将对食品小作坊实行品种目录管理,小作坊不得生产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

  三是实施分类治理。由各市场监管分局和区镇食安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排摸的小作坊实施分类整治:对基础较好、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较高、卫生管理较到位的小作坊,因地制宜鼓励规范提升;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的小作坊,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是组织开展培训。一方面,组织监管人员学习《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张家港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标准要求》等,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时限。另一方面,组织小作坊业主培训班,邀请有关业务部门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提升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五是加强整治验收。在小作坊自查整改的基础上,8月底之前对小作坊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符合标准要求的按规定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逾期未整改或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督促其自行关闭,必要时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对无合法资质的小作坊进行联合取缔,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实效。

 

分享到:
分享
信用查询
企业专用
信用报告
异议处理
信用修复
微信公众号
智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