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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坚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15】 【阅读次数:1821】 【打印】

  为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月12日,市政府印发通知,公布2016年苏州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00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重大隐患相关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检查督查和跟踪指导责任;要按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明确责任,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分步稳妥组织实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期间安全;要按照“一案一档”要求,督促事故隐患单位健全工作台账,完善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档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据统计,我市从2004年起实施市、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以来,截至2015年,共挂牌整改重大隐患项目达4973项,投入整改资金129.5亿元;其中,去年,全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共641个,投入整改资金总计近17.7亿元。预计今年挂牌督办的三级政府重大事故隐患500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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